服務項目單位
渠縣富虹建材廠
地址
渠縣三匯鎮深井村三社
聯系人
梅旭
技術服務項目組人員名單
項目負責人:朱馮春
參與人:黃曉靜、于江君、趙利燕、廖堅、李騰飛
現場調查時間
2022.12.6
現場調查人員
朱馮春
現場采樣時間
現場采樣人員
朱馮春、廖堅
用人單位陪同人
過程
前期資料收集、現場調查、編制檢測方案、現場檢測,實驗室交接,實驗室分析,數據計算過程;報告初稿編制完成、進行內審,內審質控程序,報告完成終稿。
結論與建議
結論:1、本次對各作業場所的矽塵(總塵)、矽塵(呼塵)、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高溫、噪聲7種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了檢測,其中矽塵(總塵)6個檢測點,矽塵(呼塵)6個檢測點,一氧化碳1個檢測點,二氧化硫1個檢測點,二氧化氮1個檢測點,高溫2個檢測點,噪聲8個檢測點。
2、依據GBZ 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的規定,經本次檢測及計算結果顯示,該用人單位所有工種接觸矽塵(總塵)的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未超過該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其短時間接觸濃度也符合峰接觸濃度要求。
3、依據GBZ 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的規定,經本次檢測及計算結果顯示,該用人單位所有工種接觸矽塵(呼塵)的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未超過該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其短時間接觸濃度也符合峰接觸濃度要求。
4、依據GBZ 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的規定,經本次檢測及計算結果顯示,該用人單位焙燒工工種接觸一氧化碳的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未超過該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
5、依據GBZ 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的規定,經本次檢測及計算結果顯示,該用人單位焙燒工工種接觸二氧化硫的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未超過該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
6、依據GBZ 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的規定,經本次檢測及計算結果顯示,該用人單位焙燒工工種接觸二氧化氮的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未超過該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
7、依據GBZ 2.2-2007《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規定,經檢測及計算結果顯示,該用人單位體力勞動強度等級屬于I級,根據GBZ2.2-2007第10.2.1規定:接觸時間率100%,體力勞動強度為IV級,WBGT指數限值為25℃;勞動強度分級每下降一級,WBGT指數限值增加1℃~2℃;接觸時間率每減少25%,WBGT限值指數增加1℃~2℃。據檢測結果顯示,各崗位WBGT指數檢測值在28.7~30.3℃之間,為Ⅰ級高溫作業。
8、依據GBZ 2.2-2007《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規定,經檢測及計算結果顯示,所有崗位工種的8小時等效A聲級均未超過該限值要求。
建議:針對本次檢測用人單位存在不足的地方,主要提出以下建議供用人單位在日常監管中作為參考。
(1)防護設施方面:加強各環節防塵防護設施的維護;
(2)個人防護方面:根據不同崗位需求為員工配備適用的防塵口罩、護聽器、手套等防護用具;加強職業衛生監督管理,在進行作業過程中以及對各防護設施進行維護清理過程中要注意個人防護,個人防護用品佩戴的監督力度。
(3)職業健康監護方面:建議用人單位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14的要求定期組織生產人員進行職業健康體檢;
(4)職業衛生管理方面:建立職業衛生管理檔案和制度,按照《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辦法》的規定及時、如實的向所在地衛生健康主管部門進行職業危害申報工作,并接受其監督檢查(網址:https://www.zybwhsb.com/);
(5)做好作業人員的職業衛生培訓工作,普及職業衛生知識,提高員工自我保護意識。
技術審核專家組評審意見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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